各国传统医药



斯里兰卡的传统医药概况

一、政府对传统医药的管理

斯里兰卡传统医药的概念包括印度传统医药和斯里兰卡传统医药。由于斯里兰卡和印度的历史和地理联系,使得印度传统医药在斯的影响和认知度很高。斯也有自己传统的草药和治疗方法。斯于1961年颁布了第31号法令,即"印度草医学/传统医药法"。对传统医药的生产、医疗、科研作出了具体规定。斯里兰卡对传统医药的管理分中央和地方二级管理,即斯卫生部印度草医/传统医药司和地方传统医药委员会(目前在8个省设有地方传统医药委员会)。目前,由中央传统医药司管辖的传统医药医院有3个,分设在科伦坡、纳威那和贾夫那;地方8个省传统医药委员会共设有47个传统医学医院和800个诊疗所。斯全国共有16000名注册传统医学医生。

此外,斯还重视传统医药的教育、生产和科研。目前,斯在三所大学里设有传统医学专业,学制一般为5年。斯有一个直属于卫生部的传统医药研究所和173个印度草药/传统医药生产厂。

二、中医药在斯的发展概况

中斯交流历史悠远。在长期的友好交流中,特别是上世纪50、60年代以来,中医、中药在斯的影响不断加强。斯将中医药纳入传统医学下归口管理,承认中国中医院校的学历和医生在华的行医资格。经斯医药委员会(属于卫生部印度草医/传统医药司)审批并在有关部门注册后,中医可以在斯行医。目前中国人通过不同渠道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开业的中医诊所大约有十余家,多以针灸、推拿按摩为主。诊治项目多为减肥、腰腿疼痛、颈椎病、头疼和保健等。就诊人员除华人、华侨外,也有部分当地人。目前,有斯学生赴华学习中医、中药。学成回国后的斯里兰卡学生有的已利用所学的知识在临床中进行综合治疗,对中医、中药的传播起到了促进作用。中药原料或成药的进口与印药的进口一样,须获取斯印度草医/传统医药司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按斯有关投资规定,中药可以在得到斯卫生部和投资局审批后在斯建厂生产,但投资额不得低于5万美元。目前尚未有中国公司在斯投资进行中药生产。斯民众一般对中医,特别是对针灸治疗和疗效比较认同,对中药有一定的认知度,但由于中药价格普遍高于印药和斯药,所以中药在斯尚不普及。

马来西亚传统医学发展情况

一、背景情况

马来西亚的传统医学是由印度、中国的商人和移民所带来的,但是从未取代马来西亚的本土医学体系。另一方面,由印度人、阿拉伯人带来的伊斯兰医学导致了传统医学体系的较大改变,其中也有朝鲜人的传统治疗方法。

马来西亚医学体系的多样性反映了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和土人等多种文化遗产。除了对抗医学之外,马来西亚的主要医学体系包括阿育吠陀(AYURVEDA)、悉达(SIDDHA)、尤那尼(UNANI)、中医药学以及其它的传统医学如传统医学人员提供的治疗方法、灵魂医学(SPIRITUALISTS)、正骨医学、传统接生法及其它的在家庭中应用的医药疗法。被认可的医学还包括顺势疗法、自然疗法、反射疗法、芳香疗法、指压疗法等。

传统的马来医学可以追溯到印度尼西亚。这种医学实践主要在农村地区的马来人当中流行,主要依靠传统经验和观察,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一代一代流传下来。传统的治疗方法包括对水念动咒语并让病人饮下该水;内服或外用草药;赠送护身符;用菩提花或圣水进行特别的沐浴等。实际应用中一般都超过一种以上的方法,由一名以上的传统医师到场。

可以确信中医药是由工作在锡矿的中国移民带到马来西亚的。这些移民带来了草药,也带来了其它的疗法例如针灸。中医师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被称为“SINSEH”,目前,传统中医药也在城市应用。

悉达、阿育吠陀和尤那尼等所有的传统的印度医学体系都在马来西亚被应用,这些医学体系中大部分的药物来源于植物、矿物和动物。草药和草药产品从印度进口,其剂型主要有片剂、油剂、药膏、金属和矿物质的混合物以及草药粉。

二、统计数据

1996年第二次国家卫生和发病率调查发现,2.3%的抽样人群看过传统、补充或替代医学医生,3.8%的人利用西医和传统中医两种医学,尽管尚无统计数字,但是,传统医学主要由传统医学提供者提供,而对抗疗法医生除提供对抗疗法外,也提供补充和替代医学。在马来西亚,传统、补充与替代医学产品的年销售量估计在10亿马币,而西药市场大约在9亿马币。马来西亚全国大约有12名脊柱指压疗法师。

三、法规情况

马来西亚政府正式承认和采纳的医学体系是对抗医学。1971年医学法第34条第1款包括了下述较宽的一般豁免内容。

基于法和规定的第2款的有关内容,法确信不得影响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头衔、称号或描述去诱导别人相信其具有根据现代科学方法实施医疗或手术的资格,依据马来西亚、中国、印度及其它土著医学方法实施治疗,要求和收取合理的相关费用的权力。

第2款限制了对抗疗法的治疗师治疗眼病,如同1952年的毒药法严格限制对抗疗法的医师应用一些特定物质。

除此之外,在马来西亚,没有其它的法律影响传统医学,但是,有许多传统医学产品及其销售的法律规定,如1952年的毒药法,1952年的药品销售法,1956年的销售广告法,1984年的药品和化妆品管理规定等。1992年始,传统医学产品需要登记。

药品管理局负责药品的登记工作,也负责药品的质量与安全。要求每个传统医药厂需通过GMP,进口需通过GSP(Good Storage Practice),顺势疗法的产品需在国家药理和药品管理委员会注册。

过去,政府在传统医学的实施中采取了中立的立场,但是,随着人们认可了传统医学、补充和替代医学在目前和未来对卫生保健的贡献,政府目前在考虑将传统中医学引入到正规的卫生体系中。马来西亚卫生部成立了由各界人士参加的补充医学混合委员会,为卫生部长制定国家管理传统中医药学的政策、战略提供建议和参考。

正在拟议中的国家传统医学政策鼓励建立传统医学医师的自我管理组织,提倡该组织建立一套传统医学成员的认证系统,以保证行医人员的质量为正规的注册体系所认可和接受。还要求该组织建立正式的包括培训在内的医疗实践标准,定期对成员进行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培训。马来西亚卫生部在家庭保健司初级卫生保健处内设立了传统中医组,负责管理、监督及实施卫生部政策,加强国内和国际的合作。

在马来西亚没有脊柱指压治疗师的法律。

四、教育与培训

最近,传统中医药的有关组织向那些在得到认可的大学中接受培训的传统治疗师们签署了批准行医的证书,该证书为商业资格证书。

顺势疗法将作为新设立的生物医学系中的一门学科被引进到大学。

五、保险覆盖

目前,在马来西亚,尚无国家或私人的医疗保险含有传统中医疗法。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